
2022年整理国开(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辅题题库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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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整理国开(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辅题题库附答案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辩护词提纲。
姜青,男,27岁,汉族,公司员工,住市区路号。
2、20年月日,姜青经人介绍,认识了工厂女工王兰,并与王兰确立了恋爱关系。
3、姜青与叶兵是中学同学,同学聚会时,姜青经常带着王兰一起参加,在聚会过程中叶兵与王兰相识。
之后,叶兵多次单独约见王兰。
4、姜青因怀疑女朋友王兰与叶兵有不正当关系,遂给叶兵打电话,在电话中与叶兵约定在市区市场附近见面。
5、姜青邀约杨东、赖平等人与叶兵见面,姜青带人与叶兵见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恋爱矛盾,自始至终只是想吓唬一下叶兵,并没有想要实际伤害叶兵。
6、但是,双方见面后,由于叶兵话语挑衅,导致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发生打斗,姜青将叶兵打成重伤。
7、案发后,虽然姜青的家庭比较困难,但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姜青及家人尽自已最大的努力,向他人借钱,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叶兵的医疗费48元,并且有悔罪表现,对当初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事后,姜青的行为也得到了叶兵的谅解。
8、姜青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均能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没有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公诉机关指控姜青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求法院对姜青依法严惩。
姜青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亮担任自己的辩护人。
评分要点:(一)首部(共5分)(标题。
应当居中写明:辩护词。
(提示语。
应当写明:尊敬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应当写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姜青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姜青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出庭前,我经过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必要的调查走访,现针对本案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二)正文(12分)辩护意见:(本案被告人叶兵对案件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本案是因恋爱矛盾引起,被告人姜青犯罪行为的主规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
(被告人姜青案发后积极救治伤者,积极进行赔偿,真诚的悔过,并得到了叶兵的谅解。
(被告人姜青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行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姜青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三)尾部(共3分)(结束语总结归纳全篇辩护词中心论点,提出处理建议。
(律师暑名,写明年月口。
20XX年7月试题及答案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李莉、王冲、张晨依法组成合议庭,张扬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淑与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具体案情如下:张淑诉称,自20年5月起,有限公司以接生产合同项目太大、扩建厂房、购买设备急需资金为名,分三次向张淑借现金24万元(贰拾肆万元)。
并签订三份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收据。
借款到期后,有限公司拒不偿还,张淑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年月日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本案审理中,因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故区人民法院制作了(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淑的起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张淑,女,46岁,公司职员,住市区路号。
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
地址:省市路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分行居中写明: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应当写明:(民初字第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为:原告张淑,女,46岁,公司职员,住市区路号。
被告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公司总经理。
地址:省市路号。
(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当写明:张淑与银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事实。
应当写明原告诉称纠纷发生的事实和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案件事实。
应当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裁定结果。
应当写明:驳回张淑的起诉。
(三)尾部(交代上诉权。
(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写明年月日。
(书记员署名。
20XX年1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裁定书。
20XX年10月5日13时10分,张茜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AX号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区路口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街22号对开路口时左转弯,碰撞了在车行道上停留的被害人廖戊(案发时25周岁),造成被害人廖戊伤残的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派出所作出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廖戊不服市公安局派出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于X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田丽、王东、吴冰依法组成合议庭,张文担任书记员,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市公安局派出所认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超越了职权范围,并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
于是,廖戊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20XX年11月5日,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制作了案号为(20XX)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廖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廖戊承担。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廖戊,男,25岁,汉族,高中文化,公司员工,住市区路号。
市公安局派出所的法定代表人张正,所长。
地址:市区路号。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分两行写为:市义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应当写为:(20XX)行初字第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为:原告廖戊,男,25岁,汉族,高中文化,公司员工,住市区X路号。
被告市公安局X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张正,职务:所长。
地址:市区路号。
(二)正文(案件来源和原告提出的撤诉请求和理由。
(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理由。
(裁决结果。
(三)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由合议庭署名、写明日期。
(书记员署名。
20XX年7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20XX年10月14日,市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张挺、人民陪审员李伟和田丽依法组成合议庭,吴晓担任书记员,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星公司)与京裕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裕宾馆)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XX年10月16日,法院制作民事裁定书,依法作出裁定如下:驳回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对京裕宾馆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二十五元,应予全部退还。
具体案情如下:海星公司称:根据海星公司与京裕宾馆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第七条约定:京裕宾馆为了安全需要,向海星公司收取1万元安全保证金,待施工结束后将保证金退回。
海星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施工安全责任书的规定,也早已完成施工,但京裕宾馆拒不退还保证金,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京裕宾馆退还海星公司安全保证金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京裕宾馆辩称,海星公司所述没有事实依据,海星公司未为京裕宾馆进行施工,双方无项目合作,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海星公司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证明所诉施工项目的存在,海星公司提交了施工安全责任书以及施工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在施工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中,相对方一直表述为“宾馆”,其中第七条约定:为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了,宾馆要求施工方交纳安全保证金1万元,待施工结束后,施工没有违约行为发生,宾馆将保证金退还施工方。
在合同下方签章处甲方签章内容无法辨认,海星公司主张该公章即为京裕宾馆,施工方处未加盖公章。
收据上显示收到海星公司施工保证金1万元。
加盖的公章为“京裕宾馆”。
对上述两份证据京裕宾馆均不认可。
针对未能提供证据原件的问题,海星公司称,在20XX年9月4日,其工作人员持施工安全责任书及施工保证金原件去京裕宾馆领取施工保证金,但是其后京裕宾馆工作人员将上述材料取走并拒绝退还保证金。
海星公司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市区派出所民警出警,海星公司据此向法院申请调取当日的派出所出警记录。
诉讼中,法院依据海星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派出所民警确认当日确系海星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京裕宾馆取走其一份材料,但京裕宾馆不予认可,民警无法确认该事实,认为双方系民事纠纷,应由法院解决,未制作出警记录。
对此,京裕宾馆在庭审中称当日系由于双方员工发生争执,由海星公司员工报警。
法院认为,海星公司系基于复印件;(施工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双方当事人陈述;法院开庭笔录等。
民事裁定书的案号为:(20XX)民初字第32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区西里甲5号。
法定代表人柳铉,总经理。
京裕宾馆有限公司,地址:市区东路甲1号4层。
法定代表人张岗,总经理。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分两行写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应当写为:(20XX)民初字第32号。
(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
原告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铉,总经理。
地址:市区西里甲5号。
被告京裕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岗,总经理。
地址:市区东路甲1号4层。
(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应当写为:原告海星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星公司)与被告京裕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裕宾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挺、人民陪审员李伟和田丽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写明法院驳回起诉的理由。
(写明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
(三)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
(交代上诉权。
应当写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署名、写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20XX年1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蔡天华,男,32岁,汉族,系市某公司经理,现居于市区。
被告张倩,女,31岁,汉族,系市某银行职员,现居市区。
原被告于20年7月16日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
因性格不合,双方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于20年曾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是,从20X年3月起,原被告就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一次面。
原告蔡天华认为,他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因此,20年1月20日,蔡天华再次诉至市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被告张倩辩称,自己同意离婚,但离婚的原因是原告方存在遗弃、婚外恋的过错。
对于遗弃事实,张倩称,20年2月27日,原告骗被告出去吃饭,谎称自己堵车迟迟不到,晚上被告回家发现,原告将自己的东西及贵重物品均搬走,还留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此后原告再没有与被告联系过。
原告的行为给被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被告中度抑郁,要求被告赔偿,支付扶养费并给予生活帮助。
原告不认可被告的说法,认为被告所述的遗弃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弃。
对于婚外恋事实,被告主张原告存在对婚姻不忠行为,并有李甲作证。
对证人证言,原告表示证人李甲没有亲眼看到,对婚姻不忠事实不予认可。
被告要求原告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给付被告扶养费20万元,生活帮助费4万元,物质损失10万元,精神损失5万元。
另外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包括手表一块,股票24元,原告存款账户中在婚姻存续期间存人的人民币7万元。
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由审判长郝云,人民陪审员蔡春花、樊艳依法组成合议庭,乔雨担任书记员,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于20年1月25日作成调解书。
调解协议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勰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千元。
(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证券公司账户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六千五百三十六元。
(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两万元。
调解书的编号是20年第256号。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800元,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应当写为:“(民初字第256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案由;“离婚”。
(二)正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
应简明扼要,且不遗漏主要事实。
(协议内容。
应写明以下四项内容;一、原告蔡天华与被告张倩同意离婚。
二、原告蔡天华处的手表一块归被告张倩所有,原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手表给付被告,被告予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折价款十二万五千元。
三、原告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和兴业银行账号内的存款归原告所有;招商证券公司账户070319内的股票和资金归原告所有,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上述款项的折价款六千五百三十六元。
四、原告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生活费两万元。
(协议确认。
表述为:“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三)尾部(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
表述为:“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署名,注明年月日,书记员署名。
20XX年6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张亮,男,汉族,197年月日出生,住址:市区大道号。
20年,张亮欲将位于市区号房产以200万元的价款出售,在网上发出了售房广告。
李明看到售房广告后,找到张亮,想要购买此房。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于20年月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张亮将位于市区号房产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款卖给李明。
首期楼款元在李明收到银行同意发放贷款通知后,存人张亮账户内,楼价余款元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抵押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人张亮账户内。
在合同签订时,李明向张亮支付了20XX0元定金,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逾期超过十日仍未能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或支付等额于总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同时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合同签订后,张亮配合李明向银行递交了申请贷款所需要的材料,但李明却未按约定向张亮支付首付款,亦不配合张亮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张亮电话催告几次后,李明即不再接电话,也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张亮利益受损。
张亮认为,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合法有效,李明单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此,张亮根据合同的约定,20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张亮的合法权益。
张亮提出的仲裁请求如下: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裁决李明支付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元;裁决案件仲裁费用由李明承担。
李明的基本情况如下:李明,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市区大道号。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居中写明“仲裁申请书”。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二)正文(仲裁请求。
应当写明: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裁决李明支付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元;裁决案件仲裁费用由李明承担。
这一部分应高度概括。
(事实与理由。
应当抓住案情重点,概括叙述案件事实。
应当写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三)尾部(结尾。
包括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应写明申请书的副本份,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20XX年1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裁定书。
王石与刘兰系朋友,因经商资金周转不开,20年月日,王石向刘兰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刘兰归还借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刘兰经营血本无归,一年还款期到后,刘兰无钱将借款归还王石,王石多次向刘兰讨要未果,于20XX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刘兰归还借款。
在诉讼进行中,在庭下,刘兰找到王石,将自己的情况向王石说明,并希望王石给自己3个月的期限,自己将变卖车辆归还欠款,王石表示理解,并同意了刘兰提出的建议,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王石遂于20XX年月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市区人民法院由张静、李伟、王英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杨洋担任书记员。
经审查,市区人民法院认为,王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XX年月日制作出(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王石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由王石负担。
当事人基本情况:王石:男,56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刘兰:女,30岁,住市路号,汉族,个体经营者。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评分要点:(一)首部(标题。
应当分两行写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应当写为;(20XX)民初字第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原告王石:男,56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号。
被告刘兰:女,30岁,汉族,个体经营者,住市路号。
(二)正文正文内容包括起诉的时间与事由、裁定的理由、法律根据和结果。
应当写为:(本院受理原告王石诉被告刘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石与刘兰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王石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申请成立的根据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石撤回起诉。
(三)尾部(写明诉讼费用的承担;(由合议庭署名;写明判决日期;书记员署名。
(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
20XX年7月试题及答案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20XX年1月4日,贸易公司(位于市大街号,法定代表人张,总经理)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江,总裁)签署了YY号购货合同,约定贸易公司以单价3100美元吨的价格向化工有限公司购买92吨二乙醇胺,合同约定于20XX年2月中上旬交货,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任何争议应提交设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解决。
此后,贸易公司多次催询船期,但化工有限公司一直未能提供船期。
鉴于化工有限公司已经无法按期履约,迫于贸易公司客户要求交货的压力,贸易公司不得不另行购买第三方货物用以向客户交付。
由此产生如下损失:即原合同约定购货价格:3100美元吨;现购货价格:3600美元吨;价格损失:500美元吨。
贸易公司用以替代化工有限公司货物的实际数量为2吨,因此贸易公司的损失为500美元吨2吨-45,600美元。
贸易公司请求裁决:赔偿由于化工有限公司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合计45,600美元。
请代贸易公司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案件中未给出的信息,如答题需要,考生可用的模糊方式指代。
评分要点:(首部文书名称。
应当写为: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明:各自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正文仲裁申请的依据。
应当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仲裁请求的请求事项需一一列出,要明确、具体、全面;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主要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事项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具体内容和焦点I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所适用的法律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
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争议事实和自己主张所依据的各种证据及其来源。
(尾部写明:此致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盖章,写明申请仲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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