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也可以看出,在严格规范业务范围的同时,体现了前瞻性和灵活性,不排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为今后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留下了法律空间。第三十条规定“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由于安全性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原则,因此,条例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上相对严格,即“区别对待不同财产”的原则,可以降低大杂烩的低效率, 风险及其他弊端:保险公司委托他人投资的资金与保险公司在同一投资渠道管理运用的资金的总投资比例和单一投资对象的投资比例应当分别计算。 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建立防火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在同一投
2、资渠道的总投资比例和单个投资对象的投资比例,应当分别计算最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拓宽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该条款不排除其他类型的资金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委托管理专家管理,这不仅符合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现状,也有利于控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风险。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受托管理和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和外币保险资金;管理保险公司委托使用股东控制权的资金;管理自有人民币和外币资金;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可以看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对象主要是股东及其控制的相关保险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性质仅限于保险资金。条例开篇就明确规定
3、,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有至少一名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控股(集团)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应当具有“从事保险业务8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其中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和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从这个角度来看,PICC、中国人寿、平安集团、太保集团、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中资保险公司都符合发起人条件。自1996年以来,没有批准新的中资保险公司,以保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健康发展,促进保险资金的专业化运作,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有效运用。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方协调,中国保监会制定并颁布了规定。中国太保、新华
4、人寿、华泰保险、中国再保险先后提交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并获得国务院批准。PICC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推进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保险业务与资金运用业务完全分离,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未来我国分业理财体制有所突破,也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非保险资金。这个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被弱化了,被当做一般的投资机构。例如,英国保诚集团的保险资产约为430亿美元,但其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超过2400亿美元。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监管处处长高燕表示,在国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管理自己的资产,更
5、重要的是管理其他第三方资产。来自其他第三方的资产比例超过50%。2002年,位列世界500强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超过80%采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运作母公司委托的保险资金。国外独立从事资产管理的保险机构不仅设立了内部投资部门,如证券部、国债部、不动产管理部等,专业从事资金运作的资产管理公司大多借鉴国外保险资金运用的经验,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水平和规范化组织管理模式, 从而使监管部门能够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和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的集约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
6、,为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创造了有力条件。三是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水平。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资金的组织管理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特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团队,为未来保险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其次,有利于建立专业的投资团队,通过这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不断提高整个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水平,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和偏好,集中、统一、高效地管理保险资金的运用,在某些投资领域的受益能力优于其他机构。首先,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培育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设立专业化
7、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市场调研、投资决策、业务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从根本上说,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宏伟规划,是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适应投资规模快速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的必然选择。保险公司投资部门的结构难以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展,特别是未来将有可能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内部投资部的管理形式仅适用于小规模、单一类型的投资活动,不能适应保险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和投资业务量、投资品种快速增长的需要。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的可用资金迅速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用
8、资金从几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采用内部投资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小、业务历史短、资金管理简单的保险公司来说比较合理。因此,原有的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会严重削弱保险投资运营效率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属于风险管理业务。但是,风险的性质完全不同,在管理模式上有不同的要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基本上是按照保险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应当适应保险公司资产规模、投资领域和保险资金运作的特点。有的保险公司可投资资金从几十亿元到几千亿元不等。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保险总资产已达9980.3亿元,保险资金运用总额达9205.4亿元。近年来,国内保险业一直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增长。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重要纽带。也是保险业发挥融资功能,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保险资金的运用应当与资产规模相适应。这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保险资金运用将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可以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的做大做强。